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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要账公司;在哪些条件下可以进行债务抵销
来自:admin

1、双方必须互相承担债务,享有对方的债权。


  也就是说,双方必须对双方都有可抵消的债权。可以抵销的债权是指具有可执行性的债权,缺乏可执行性的债权是不能抵销的。双方的债务必须已经到期。但是,已届满的债务人权利主动请求划定期间利益,且债权尚未届满的,应当准许其请求。破产企业的债权尚未届满的,可以在破产清算前予以抵销,但取得的期间收益应当从债权中扣除。


  

2、双方债权和债务必须是同一性质,即同一支付类型


如果当事人要求的支付种类不同,其经济目的也会不一致,难以抵销以满足当事人的需要。因此,抵消的对象必须是同一种类或货币。最常见的是货币债务。偏移的对象必须是同一种类,但数量可以不同。


3. 所需债务的性质可以抵销


  抵销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因此,凡是依法不能抵销的债务,或者因其性质不能抵销的债务,都不能抵销。个人性质的货币债务,如报酬、养老金、抚恤金等权利不能抵销。相互提供服务的债务因其性质而无法抵消。另外,当事人约定不允许抵销的,也不得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