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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私家调查:亲兄弟姐妹有继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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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亲兄弟姐妹有继承权吗


亲兄弟姐妹属于法定的第二顺序继承人。


在不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的情形下,兄弟姐妹拥有继承权。


然而,倘若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只有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丧失或放弃继承权等特定状况下,兄弟姐妹才有可能参与遗产分配。


比如,父母离世且未留下遗嘱,其配偶和子女都还在世,这种情况下兄弟姐妹无法继承遗产;要是子女先于父母去世,并且子女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通过代位继承后还有剩余遗产,那么兄弟姐妹就可以参与分配。


总之,亲兄弟姐妹具备继承权,但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他们是否能够实际享有。


二、亲兄弟姐妹借钱不还能起诉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民事权益,其主张法律保护的诉讼时效被限定在三个年度之内。


这就是说,若亲友之间产生借款未归还的问题,那么在债权人(即享有民事权益之人)察觉到自身权益已受损害,并且发现义务人(即还款方)已有行为或者事实表明还款责任之时,他们便可在长达三年的时间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然而,若超过这个期限,人民法院通常将不再提供保护措施,但在此种情况下,若超过二十年的特殊情形出现,人民法院仍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予以延长。

因此,只要债权人能够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提起诉讼,他们就有权对亲友进行起诉,以期追讨欠款。


反之,若超过诉讼时效期间,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否则债权人可能无法通过司法途径来追偿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亲兄弟姐妹之间借了钱不还可以起诉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所载,民事主体在法定情形下享有债权,此种权利是基于合同关系、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及其他法律明确规定等方式,由权利人请求特定债务人实施或拒绝特定行为之权力。


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借款合同乃指借款人出于资金融通目的向贷款人借款,并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归还本金并支付利息的协议。


将这两个法律条款联系起来解读,即便亲兄弟姐妹之间存在借贷交易行为,不论他们具备何种亲属关系,均不能否定和妨碍他们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合法性与有效性。


若借款人未能按约履行还款责任,作为贷款人(亦称出借人)便有权利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以期借款人能够切实履行还款义务。


因此,当亲兄弟姐妹间发生借款未偿事宜时,出借人完全有资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